9月20日,人民银行杭州支行反洗钱处高建林、黄河等领导莅临浙江管理总部,指导“反洗钱”工作,并召开“反洗钱”专场培训会。
会上,高建林处长首先介绍了“金融机构如何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”,指明“法”的范围包括法律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国际法,金融机构依法履行“反洗钱”工作的职责,并且列举了国内几起洗钱大案,从案例中让浙江管理总部员工深刻理解到作为金融机构员工“依法履行反洗钱义务”的使命。
之后,黄河同志就“人民银行反洗钱依法监管要求及趋势”做了报告,报告主要列举了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在“反洗钱”方面的具体要求,主要包括:一、健全的组织机构:设立反洗钱领导小组,合理设置反洗钱职能部门,合理配置反洗钱岗位人员。二、完善内控制度,内控制度必须遵循以下原则:依法性、从实性、整体性;全面性、系统性、完整性;针对性、有效性、可操作性;现行性、运用性、完善性。三、各类组织和人员的岗位职责。四、三项基本义务的制度和规程。五、内部监督检查,预警处置,保密、内部审计。
黄河同志还指出了一些目前存在于金融机构工作的安全“隐患”。例如:一些员工“反洗钱”意识不明确,遇到可疑情况不能做到及时报告;一些员工担心遭到报复或影响业务等等。黄河同志强调“反洗钱”工作的首要就是要提高意识,另外,不必担心遭到报复,因为反洗钱工作首先强调的就是保密。
通过这次学习,浙江管理总部全体员工对“反洗钱”工作有了更为深刻地认识。大家表示,作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,提高“反洗钱”意识,依法执行“反洗钱”工作,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每一个金融机构人员的职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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